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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特需岗位教师和名优特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2浏览次数:321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人才、特需岗位教师和名优特教师11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招聘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3.招聘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应聘天心区小学大队辅导员岗位的教师考入之后,应在大队辅导员岗位上连续服务5年及以上(提拔使用者除外)。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教育人才:2名

1.初中语文教师:1名

2.初中数学教师:1名

(二)特需岗位教师:8名

1.音乐治疗教师:1名

2.康复训练教师:1名

3.小学大队辅导员:3名

4.初中排球教练:1名

5.初中武术教练:1名

6.中学信息学教师:1名

(三)中学名优特教师:75名

(四)小学名优特教师 :29名

(五)幼儿园名优特教师:2名

(六)开考比例:

教育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计划数,如核减岗位计划数,则将核减的岗位计划数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教育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在全日制中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担任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或教研)工作连续5年及以上,且2025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学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教学(或教研)工作的在岗教师(高中教师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 特需岗位教师:

(1)音乐治疗教师、康复训练教师:在医院、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培训或康复训练机构从事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从事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工作的在岗人员。

(2)小学大队辅导员:在全日制小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学科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1年及以上小学大队辅导员的任职经历,且2025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小学担任大队辅导员工作的在岗教师。

(3)初中排球教练:在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与学科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且2025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担任与学科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

(4)初中武术教练:在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与学科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且2025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担任与学科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

(5)中学信息学教师:在全日制中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信息学教练1年及以上,且2025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学担任信息学教练的在岗教师。

3.名优特教师:

在全日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公办、民办,下同)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担任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或教研)工作连续5年及以上,且2025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教学(或教研)工作的在岗教师。高中教师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中学教师经历不可用于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注:

① 以上任教(职)经历均不含实习经历,不含兼职人员经历。

② 截至2025年9月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学历:

(1)报考教育人才岗位、特需岗位教师、中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名优特教师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者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天心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预备技师(技师)班及高级工班毕业生的培养类型以毕业证注明为准。

9.教师资格证: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2)报考音乐治疗教师、康复训练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或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资格证。

10.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1.专业或学科: 

(1)教育人才岗位、特需岗位教师(康复训练教师除外)和名优特教师的报考者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上的所教学科这三项中,至少有一项的学科(或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2)报考康复训练教师的至少有一个学历层次所学专业为教育康复学或运动康复、体育保健与康复等相关专业,或具备康复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所教学科不限。

(3)学历专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岗位条件

1.特需岗位教师:

(1)康复训练教师(只需符合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 参加工作以来曾被党委、政府、政府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等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被评为优秀个人等综合性荣誉称号。

② 党政群机关所组织的康复技能大赛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小学大队辅导员(参加工作以后需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① 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含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或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

② 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领军人才;或近六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研机构组织的少先队辅导员风采专业技能大赛、少先队活动课说课、赛课等专业领域竞赛中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

(3)初中排球教练岗位:

具有国家排球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4)中学信息学教师岗位(只需符合以下3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信息学竞赛获得NOIP一等奖或NOI奖牌。

② 大学阶段参加ACM/ICPC获得区域赛金银铜牌之一。

③ 工作阶段辅导学生参加全国信息学竞赛获得CSP-J/S入门级第二轮二等奖及以上。

(5)初中武术教练岗位:

参加武术锦标赛或作为教练指导学生参加武术锦标赛获得省级冠军及以上(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或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主办)。                                       

2.教育人才、名优特教师和音乐治疗教师【只需符合岗位条件(1)-(9)项中任意一项即可;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的荣誉称号或获奖等均需为报考者参加工作以后获得】:

(1)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省级芙蓉教学名师称号。

(2)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或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

(3)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骨干教师;或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领军人才。

(4)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工作坊)首席名师或主持人;或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名师。

(5)近十年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教学大赛(仅限赛课类)地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6)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

① 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教师(含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或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

② 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骨干教师;或近六年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教学大赛(仅限赛课类)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7)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研机构审批立项的教育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研机构审批立项的学科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8)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9)湖南省第一、二、三、四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试形式

(一)考试采用面谈、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教育人才岗位:先进行面谈,考生依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选。

2.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3名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于或小于3名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选。

(二)综合成绩合成

1.教育人才岗位综合成绩=面谈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成绩×7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成绩×70%。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教育人才的招聘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面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简称“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除教育人才外,其他岗位的招聘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简称“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xin.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6月5日17:00,共5个工作日(暂定,如有时间变动,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报名网址:http://jszp.txzhijiao.com

3.填报信息:

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电子件: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MB以下);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书(中专及以上的所有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如持有多张教师资格证书的,均需提供);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职称证;⑦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使用本公告附件的模板;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经历方能认可);⑧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秩序册等)。

5.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合法、完整。如在招聘聘用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或因个人原因报错岗位、资料上传不完整、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于2025年5月29日9:00至6月6日17: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者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未在规定期内修正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四)报名缴费

1.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根据报名网站提示要求进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00- 6月12日17:00。考试考务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逾期不能进行补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考,所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负责。考生缴费后因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均不予退费。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2.如有缴费状态不符合或存在其他缴费问题的,请于2025年6月13日16:00前电话咨询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731-81830084。

3.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长沙市天心区轻院路118号天心区教育局6楼602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2025年6月16日(9:00-16:00)。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再办理。报考人员在报名后需先缴纳考务费,经审核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再办理退费手续。

4.报考人员所报的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被取消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完成的报考者均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00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查询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并按准考证上的考点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考试。未打印准考证或考试当天不能出具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准考证在各个环节均需使用,请自行妥善保管,因遗失准考证或未能及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考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面谈(仅限教育人才岗位)

1.时间:2025年6月22日(暂定,如有时间变动,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地点:见准考证。

3.面谈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教师招聘的下一环节。面谈当天未按时参加者取消应聘资格。

4.参加面谈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第二代或第三代)进入考场,两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或电子社保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入围人选。如分数相同,则并列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

6.入围试教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七)笔试(除教育人才外,其他岗位)

1.时间:2025年6月22日(暂定,如有时间变动,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地点:见准考证。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第二代或第三代)进入考场,两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或电子社保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时量共计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70分,学科专业知识3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试教环节。

5.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天心区教育局602室组织人事科,地点:天心区轻院路118号),按程序进行查分。

6.查分结束后,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3名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于或小于3名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选。如分数相同,则并列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

7.入围试教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以下简称“试教”)

1.试教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于试教之前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试教当天未按时参加者取消资格,且不再递补。

2.试教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教师招聘的下一环节。

3.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排序(下同)。

4.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九)体检

1.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并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入职要求的检测。体检和相关检测费用自理。

3.如应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察

1.时间:待定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3.通过函调或实地走访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核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岗位条件),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核时须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有关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复核时如资料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电话和信息发布查询网址

联系电话: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1830083、81830084

监督电话: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监督审计室   0731-81830105 

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731-85898393

信息发布查询网址:www.tianxin.gov.cn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八、其他

1.试教参考人数应达到有效竞争比例(1:2)及以上,如未达到有效竞争比例,则该岗位考生的试教得分应达到本堂考试的平均分(含平均分);如果未达到平均分(含平均分),则取消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3.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天心区教师招聘诚信库,取消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天心区教师招聘考试。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明短信、电话及培训广告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发布查询网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为准。

5.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服从天心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如不服从安排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天心区教育局负责。

附件: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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